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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三化三确保”助力公务员转任工作有序开展

时间:2021-09-18
为进一步促进公务员合理流动,增强公务员队伍活力,辽宁省盘山县采取学习宣传经常化、程序步骤规范化、监督检查常态化等措施,有序开展公务员转任工作,扎实做好全县公务员管理工作。

学习宣传经常化,确保政策标准熟练掌握。盘山县坚持把《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政策法规纳入年度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对公务员转任政策进行细致解读,切实提高全县公务员的思想认识和对政策的理解掌握。利用公统培训等契机,以会代训,加强对全县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进行公务员转任相关政策的培训,做到深刻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熟练运用。借助“盘山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送公务员转任相关政策知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决公务员转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全县公务员转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程序步骤规范化,确保出口入口严格把关。根据公务员转任政策规定,制定《公务员转任流程》,主要包含调入单位核编提出拟调转人选、组织部审核同意、调出单位出具意见、考察公示和组织部审批等环节和步骤。在公务员转任工作中,坚持严格把关,严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三龄两历一身份”,向纪检监察、法院、信访等部门征求意见,对转任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转任,切实把牢公务员转任关口。2021年年初以来,盘山县公务员转任6人。

监督检查常态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地落实。对公务员拟转任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做到有报必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全面落实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动议、考察、审批等各个环节,形成纪实档案,为准确界定责任与有效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基本依据。定期对全县干部调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因举报或检查中发现问题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压实公务员转任工作责任。(辽宁省盘山县委组织部  王嘉驰)